当前位置: 首页 > 办事指南 > 办事指南

办事指南

来源:检验监管处    时间:2017-12-11        浏览次数:

 

事项名称:出口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

设定依据:双边国家质检合作协议

申请条件:出口机电产品到塞拉利昂、埃塞俄比亚、阿尔及利亚、苏丹、伊朗、也门的出口商,电话:0871-64571999

办理材料: 对外合同及国内收购合同、装箱单、发票、信用证、出口产品详细明细目录、出口产品包装木质检疫熏蒸证明、对涉及CCC认证和压力容器产品需提供有关证明和有关型式试验报告、以上资料需要盖章,复印件即可,提供1份。出厂检验报告、承诺书需要盖章,原件1份。

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30-1200、下午200-530

办理地点:云南检验检疫局1号楼310

办理流程要素:见上图。